红旗文明诚信企业(商户)诚信自律倡议书
全市广大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
中国是重信义的国度,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践行党的依法治国、从严治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加强诚信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事关个人、企业和国家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深圳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在全市开展了“红旗文明诚信企业(商户)”创建评比活动,引导广大企业和商户践行文明、从我做起,以诚立业、以诚兴业,遵纪守法、弘扬正气,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对促进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力量,在此,我代表今天受表彰的212名“红旗文明诚信企业(商户)”向全市广大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生产经营,决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依法按章纳税。
二、加强道德建设。遵守商业道德,信守合同,友好合作,公平竞争。杜绝弄虚作假、见利忘义、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
三、强化诚信意识。学习和实践“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把诚信建设列入单位发展战略,使诚信经营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市场需求,向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不做虚假广告,不制作假冒伪劣产品,不生产销售损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产品,不损害消费者利益。
五、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与健康。杜绝拖欠工资、擅自违约、强迫加班等侵权行为。
六、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强化对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的责任,维护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注重环境保护,热心公益事业。
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遵循市场活动的公开性原则,自觉接受市场监管、税务、环保、安全、社区、银行、新闻媒体等相关单位和消费者的公共监督。
八、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和大局意识,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营造诚实守信的商业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广大个体私营企业主,无论主体大小,无论行业产品,无论生产服务,皆应以诚信为本。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以诚挚创业兴业,以信誉生产经营,以诚信服务人民,以诚信报效祖国,以诚信走向世界。
2014-2015年度红旗文明诚信企业(商户)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