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共产党员的道德风范
四、一片爱心在社会
刘焕敬对党、对政府、对社会则是一颗感恩之心。由于出生在普通的农民家庭,嫁的老公又是个一条腿残疾的人,刘焕敬和她的家人也遭受到了村里的不公平的待遇。
刘焕敬刚嫁到罗湖村袁绍彬先生家的头几年,村里歧视她,不给她村民待遇,直到1989年,在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直接干预下,村里才将她应得的分红还给她。
因为亲身经受过歧视和不公之痛,再加上奶奶对她“能帮人时就帮人”的谆谆教诲,刘焕敬特别同情弱势群体,也特别感恩党、国家和社会,认为帮别人就是帮自己。
2000年是她直接开办公司的第一年,尽管还没有摆脱初创时期的压力,但她就积极要求参加市、区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并荣获了“光彩之星”的荣誉称号。在历年的扶贫帮困、支教助学活动中,她除了自己积极捐款外,还带动身边的商户一道捐款。在捐助四川汶川抗震救灾和青海玉树抗震救灾的活动中,她不仅主动在第一时间里打电话到区协会要求捐款,并且自己拿着捐款箱到社区商户家收集善款交协会转送地震灾区。今年的“广东扶贫济困日”,省委号召全省每个共产党员捐出相当于一个月的党费来帮助贫困地区的贫困家庭,像刘焕敬这样的私营业主党员,一个月要缴纳的党费也就说5元钱。刘焕敬不仅在罗湖区个体党总支组织党员开展捐助活动的现场捐献400元,还通过转账又捐助2600元。在市、区两级个私协会和街道居委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们的记忆里,历次抗灾救灾与扶贫捐款活动中,刘焕敬都是最热心、最积极的参与者。
刘焕敬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不仅积极向社会献爱心、向弱势群体伸援手,还主动减轻社会的负担。她的老公袁绍彬先生有澳门户籍,身体残疾后,澳门政府每年都给袁先生一笔残疾救济金。她却劝老公不要领,说自己有能力养活全家人,把救济金留给更需要的人。
在党的培养教育下,刘焕敬于2006年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是深圳市个私协会系统第一批新党员。入党后,刘焕敬对协会的工作更积极,每次协会组织活动,她总是最准时参加的人员之一。2011年“三八”妇女节期间,罗湖区妇委组织了“妇女趣味运动赛”,刘焕敬为了与年青姐妹们在赛场上竞技,提前一个多月在家里练习比赛动作。对社会公益活动她更热心,总是像蜡烛一样不停地燃烧自己,不断地照亮别人。
在深圳特区这片改革开放的春风越来越强劲的热土上,刘焕敬用自己的铁肩和爱心赢得了事业的成功和社会的尊重。现在,他已把大部分精力放在公益事业上,经常为公益事业奔波。因为心态好,过得开心,精神面貌越来越年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