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社保知识 百问百答 (退休延交)

政策法规时间:2016-05-13阅读:15799



我已达到退休年龄,但医疗缴费不满足规定年限,年老多病,需要用医疗保险,可以补交吗?
在本市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和退休金的人员,医疗不满年限,可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您有两种选择: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按其退休金的11.5%按月缴费;
2、参加基本医疗二档,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7%按月缴费。

我已达到退休年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未满15年,可以享受一档待遇吗?
不可以。不满15年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待遇,或者可申请由其本人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至满15年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

不同档次的年限可以累积吗?
可以。不同档次的年限都可以相互承认,计算连续缴费年限和累计缴费年限。


我已经到达退休年龄,但参保年限不足最低要求,养老金不能领取,想在深圳办理退休,怎么办?
1、如您是省内户籍,最近连续5年在深参保,可到深圳市社保局个人窗口申请办理延交;

2、如您是省外户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最后参保地为深圳,累计在广东省参保满10年,也可到市社保局个人窗口申请办理延交。

注意:达到退休年龄,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可以把社保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如户籍所在地不能接收,可在深办理一次性结算。

详情可致电12333进行咨询。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社保局执行政策为准,详询可致电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