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深圳市个体工商户职业道德规范

会务公开时间:2010-03-05阅读:13974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努力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二、公平竞争。自觉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行为,拒绝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三、诚实守信。重合同,守信用,明码标价,不作虚假宣传,杜绝商业欺诈和欺行霸市行为,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文明经营。爱岗敬业,优质服务,平等待人,关爱员工,自觉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五、奉献社会。团结互助,热心公益,扶危济困,奉献爱心,爱惜资源,保护环境,共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