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政府正确主导,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协会动态时间:2016-03-22阅读:6608

市个私协会曾宏兴会长参加“民营企业与政府的关系”调研会

 
 


3月8日下午,中共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在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召开“民营企业与政府的关系”调研会,调研组成员由鲍传健博士、陈家喜教授、何俊志教授、托马斯.海贝勒(中文名王海)教授、根特.舒伯特(中文名舒耕德)教授等组成。深圳有7家社会组织代表参加,调研会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杨志处长主持。

我会曾宏兴会长受邀参加会议,所作的题为“政府推进民营企业发展状况、协会与政府过去及现在的关系”发言,受到调研组的高度关注。

曾宏兴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汇报。一是深圳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他说,从2013年3月1日深圳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率先在全国启动开始,深圳就进行了一系列体制机制创新:从商事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到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场地申报制、企业年报制、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从出台审批事项权责清单和后续监管办法,到建立“谁审批,谁监管”以及行业监管相结合的新型审批监管制度;从建立全市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到实现全业务、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商事登记,再到“四证合一”、“五证合一”,最终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模式。这些改革措施,不仅为商事主体带来极大便利,同时也为推动立法、审批监管体制改革、登记便利化、监管方式转变、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改革实施三年来成效显著,得到了国家、广东省的高度肯定,多项改革措施也在全国得以推广和复制。同时,我市个体私营经济的登记注册数量也比商事制度改革前翻番。

二是协会“民间化”改革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他说,市协会2005年正式实施“民间化”改革后,由于一时间难以适应,人员在思想上、认识上、工作上都有抵触情绪。但随着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的锐意进取、大胆创新,经过改革后阵痛期的个私协会开始重新走上正轨。目前,市协会充分发挥“政治立会、服务兴会”的宗旨,开创性地开展了社保、融资、积分入户、非公党建、普法维权、知识产权、年报等一系列品牌服务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社会反响。

三是全国协会改革大势所趋。他说,现有的管理体制曾经对促进协会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不少弊端。随着国家改革的深入推进、管理的日趋规范,改革是大势所趋,志在必行。鉴于我会在“民间化”改革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成效,近几年来,北京、上海等15省、市协会先后来我会参观、考察、学习、交流,希望我会的改革能够为全国协会的改革提供借鉴和启示。

四是社会组织的普法维权。2011—2015年“六五”普法期间,我会结合个私领域实际,通过编纂法律读本、开展“送法进企业”、“12·4”国家宪法日、参加廉政教育基地——深圳监狱等多种途径,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还举例说明协助政府解决个体户多次上访诉求案例,维护个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曾宏兴会长还详细回答了调研组提出的“个体户与私营企业的区别、个体私营经济的经营环境、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协会如何将服务对象的相关矛盾与纠纷化解在基层”等问题。他特别强调,由于深圳市政府各级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个私经济发展,所以才有今日深圳的繁荣景象。